不起訴+社會志愿服務讓違法者“長記性”
2022年06月27日 10:51:20 來源: 天山網-新疆日報原創
【依法治疆新實踐】
天山網-新疆日報記者 王娜
“麻煩您稍等幾秒,綠燈亮了再過馬路……”6月20日下班高峰期,博樂市夏爾西里路與溫泉路交叉口,身穿紅馬甲的阿某認真“執勤”,勸導行人、車輛遵守交規、有序通行。
阿某和普通志愿者一樣,以善意傳播社會正能量,不同之處在于,他是一名輕微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期待通過積極參與社會志愿服務,彌補自己犯下的錯。
今年5月的一個深夜,醉酒后的阿某潛入一家商店,“順”走一部手機和少量現金。次日酒醒,阿某發現自己干了荒唐事,立即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并悉數上交贓款贓物。經鑒定,阿某所盜財物共計4000余元,其行為構成盜竊罪,涉案金額已達起訴標準。
博樂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認定,阿某犯罪情節較輕,危害性相對較小,有自首情節并全部退還了所盜財物,自愿認罪認罰,經檢察官聯席會議討論,同意擬對阿某作不起訴決定。
博樂市人民檢察院對阿某啟動“不起訴+社會志愿服務”工作機制,與交警部門對接,安排他參加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志愿服務。待服務期滿,檢察院將根據交警部門出具的表現良好考察意見,再決定對阿某不起訴?!熬褪且屗ㄟ^從事社會志愿服務,來加深對自己行為的懺悔?!辈肥腥嗣駲z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沙如麗說。
2021年,博樂市人民檢察院為進一步推進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新格局,持續貫徹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司法政策,推出“不起訴+社會志愿服務”工作機制。經過一年試行,該機制的案件適用已由單一的危險駕駛案件拓寬至其他輕微刑事案件。
“不起訴+社會志愿服務”工作機制的運作模式為: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前,事先征得擬不起訴人同意,然后聯合公安交警、社區等部門和單位,讓擬不起訴人從事志愿服務,根據案情確定其參與社會志愿服務的類型、時長和考察期限,待服務完成并考察合格后,再對犯罪嫌疑人作相對不起訴處理。
“我已經深刻認識到違法犯罪帶來的嚴重后果?!卑⒛潮硎?,一定認真完成志愿服務,今后做遵法守法公民,盡己所能為社會作貢獻。
博樂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劉兵認為,“不起訴+社會志愿服務”工作機制既能讓犯罪嫌疑人自我反省,又進行了教育和懲戒,還能警醒他人,增強公眾法治意識,真正起到了“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會效果。
沙如麗介紹,博樂市人民檢察院將結合實際擴充社會志愿服務類別,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有機結合、落到實處,以訴源治理助推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
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王靈東介紹,該院積極引導各基層檢察院引入“不起訴+社會志愿服務”工作機制,將其作為今年工作重點,3月以來,全州擬不起訴的56人均參加了社會志愿服務,達到有效懲戒和教育的雙重目的,有力助推了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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